
1.招标条件
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已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以关于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湖新区审批〔2024〕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设计单位为中设科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华东核工业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代建单位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周边市政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三角一体化湖州市产学研科技转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投资估算约12166万元,工程概算约9296.08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5793.6197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道路横山路北起环北路,南至沿山路(规划中),全长约951米,规划红线宽为24米,沿线共设2个平交口。道路工程、给排水管线工程(雨水管D300、D400,污水管D400)、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10KV 电力管道土建、道路交安附属设施、路灯及道路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地点:湖州南太湖新区西塞山区块高教园区西侧。
2.2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边坡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5100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55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2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4.3□技术标暗标形式;?技术标非暗标形式; □不设技术标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8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
地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572-2598750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
联 系 人:周根美、沈华
电 话:0572-2170107
邮 箱 :121917514@qq.com
监督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2-2590110
地 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2025年3月6日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和《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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